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税费和海运服务 第四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税费和海运服务 第四十一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境内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外币租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