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税费和海运服务 第四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税费和海运服务 第四十二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国际海运及其辅助性企业向境外支付运费及相关费用,符合规定的免于办理税务备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