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提请监察机关、银行、审计、税务等单位予以协作,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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