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管委会应当建立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符合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任用与聘用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薪酬制度和更加灵活的人才交流制度。 对招商引资和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可以实行特职特聘、特岗特薪。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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