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行政保护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具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少数民族文化等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引导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利用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和保护规则,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