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九条 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应当与市人民政府建立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在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法规案起草、审议、修改以及其他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