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 第十七条 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 第十七条 立法规划项目的征集、立项论证、征求意见以及立法规划的通过等,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