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六章 地下综合管廊

第四十二条

淄博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六章 地下综合管廊 第四十二条 入廊管线的权属单位应当向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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