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