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