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