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油气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