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二条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