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鼓励、提倡采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扩大燃气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