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对在水库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