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库水源的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库水源的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源头水保护区内超过排污标准的现有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对经治理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业、关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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