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三条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当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网损,提高输供电效率。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节能发电调度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符合规定的利用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以及其他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规定的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发电运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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