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十七条 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管理 第十七条 水库生产桥、交通桥为水库运行、管理、维护专用通道,禁止无关车辆通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