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由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和“120”急救医院组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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