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条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条 本市探索建立陆、空立体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鼓励有条件的“120”急救医院,探索实施陆、空一体化救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