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未分类 · 第二章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
第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章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 第七条 代表应当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通过调研、视察、走访、接访和代表小组活动等途径了解情况,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或者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了解到的情况,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前应当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