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二章 任免范围

第九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二章 任免范围 第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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