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二章 任免范围

第八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二章 任免范围 第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和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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