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未分类
第十一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未分类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需要办理房屋、土地、车辆、船舶等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的查询、查封、扣押及证照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