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六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