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

第三十九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 第三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的修改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分组会议主要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 (一)修改说明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二)第一次审议中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 (三)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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