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 第九条 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司法机关应当重视和服从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逐步实现司法鉴定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