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旧区改建应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为主要目标,优先安排该区域内需配套的建设项目,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市容市貌。 \ 旧区改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禁止零星插建。 \ 旧区改建应按规划有步骤地疏散工业企业。对污染环境和影响居住安全的工业企业,应及时调整规划,并限期搬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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