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五个阶段。\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