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十二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十二条 鼓励义工等志愿者队伍在战争、恐怖袭击、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同、配合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进行应急救援、秩序维持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