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八条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八条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暂停使用。 11.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