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征用土地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第四十六条 深圳市征用土地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第四十六条 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地产,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该房地严由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代管。 3. 收回临时用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