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

深圳市排水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政排水管网覆盖地区的自建排水设施应当与市政排水管网接驳。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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