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水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四十六条

深圳市排水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排水管理 第四十六条 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市政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改造和建设。优先支付市政排水设施运营服务费,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 市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排水设施运营单位签订排水设施运营服务合同,并定期核查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履行合同情况,提出运营服务费支付意见,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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