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创业发展扶持 第十二条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创业发展扶持 第十二条 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文化中介机构,增强服务功能。 鼓励中介机构在市场开拓、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文化经纪、资质认定等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