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海上搜救和事故处理

第五十四条

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海上搜救和事故处理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与相邻地方政府联系协商,建立海上搜救协调机制,共同对重大遇险事故实施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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