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燃气钢瓶应当按规定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钢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钢瓶或者翻新报废钢瓶。报废的钢瓶应当送到钢瓶检测机构集中销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