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七条

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畜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畜。\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他人私设畜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畜提供场地、水、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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