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节约用水

第二十六条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节约用水 第二十六条 节约用水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技术规范以及经审查同意的节约用水配套设施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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