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 第八条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 第八条 市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市水务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和供水状况以及用水需求,组织制定全市年度用水计划,对全市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