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

第七条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计划与定额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市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计划,定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对浪费用水的行为予以披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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