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开发和利用 第七条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开发和利用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广应用耗能低、废物排放量少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