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开发和利用

第八条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开发和利用 第八条 企业应当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企业应当将资源综合利用纳入技术改造计划,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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