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四十一条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四十一条 对用于运输资源综合利用物资的专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交通规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