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四十八条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四十八条 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化和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标准化管理。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