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界人士成立创业辅导专家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各种层次的创业辅导服务。 鼓励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