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资金扶持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资金扶持 第四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建立小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发放贷款,并按规定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型企业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