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责任制。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与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职责及奖惩规定,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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