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立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的公共数据共享目录和共享规则,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