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五十九条 培育本市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人工智能标准组织和行业组织。
鼓励行业组织提供创业培育和辅导、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可信技术研发、风险分析和控制、技术支持等服务。
鼓励行业组织提供创业培育和辅导、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可信技术研发、风险分析和控制、技术支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