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普及应用,提高全社会人工智能的应用意识和能力,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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